奖励条件:
职工以外的独生子女父母依法只生育一个子女,子女出生于199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职工以外的独生子女父母。
收集方式:
1997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的独生子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一次性发给3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