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租房政策相关问答
01
问:申请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后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答:不能,因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都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范畴,申请了一套就不能再申请其他经济适用房了。
02
问:户籍和公司所在地都在区外。可以申请本区公租房吗?
答:不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本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共租赁住房机构提出申请。
[S2/]03
问:家里申请了公租房,孩子的出生证已经丢失。我该怎么办?
答:子女落户在父母户口簿上的,可以通过户口簿直接反映“父子、母子”或“父女、母女”关系,可以提供。没有出生证明的,可以提供独生子女证、学生证等能够证明关系的材料。
04
问:公租房可以租多久?
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2年,总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而且申请材料需要每两年重新提交一次,用于公租房准入资格审查。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续租。
[S2/]05
问:在本市租住公租房,可以将户口迁入公租房吗?
答:不能,户口不能迁入租住的公租房,但符合户口迁移政策的,户口可以迁入住房所在的社区公租房。
[S2/]06
问:申请人是本市户籍,名下没有产权房。他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明?
答: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的权属证明和户口簿。
户籍所在房屋为产权房但产权证上无申请人姓名的,提供该房屋的产权证;
户籍为租赁公房的房屋,凭租赁证明,到我司受理窗口领取房产核验联系单,到相关物业公司填写房产核验单(出具房产面积、房型证明);
户籍所在地房屋被征收的,提供征收安置协议;
如果户籍是集体或者公共的,只需要提供集体或者公共的户籍证明即可。
2007年
问:公租房租赁已满2年。如果想续借,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仍需租赁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提出申请,并按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相关规定重新审核准入资格。审核通过后,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将与新准入资格的原承租人续签租赁合同。
2008年
问:不是本市户籍,单位在普陀区。居住证刚到期一年,没有房产。个人想租公租房可以申请吗?
答:没有。
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暂住证的年限可合并计算);
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的,可以个人申请公租房,但可以通过单位申请租赁公租房。
2009年
问:未婚青年申请公租房信息是否需要提交单身证明?
答:单身人士提交材料时只需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结婚承诺书可在接待大厅工作人员处领取)
十
问: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户籍在上海。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答:可以,条件满足的话。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与本市某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享受共有产权住房和廉租房的人员,可提交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1
问:户籍和公司所在地都在区外。可以申请浦东新区公租房吗?
答:不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本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区公共租赁住房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