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保异地报销

阿凡达12022-08-15  7

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本地报销+异地报销)

当地报销:

哈尔滨市医保定点医院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方式:

参保居民可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诊疗结束后,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其他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

异地报销:

城乡参保居民异地就医遗失医疗费用收据报销方式:

因参保人自身原因造成异地费用票据遗失的,可在相应医疗费用发生地的医疗机构补单。补单可以是遗失票据存根复印件,注明“补单”字样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可作为报销凭证。医疗机构不能提供票据存根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加盖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的证明,并在证明中注明遗失票据的号码、金额和收费项目。

城乡参保居民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城乡参保居民因急诊在异地(不含境外)住院或因其他原因在异地住院的,统筹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1)报销材料:(所有医疗机构出具的材料需加盖专用章)

①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代理人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②医院收费原始单据。

③医疗费用原始清单

④诊断书原件或病历复印件。

注:因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交警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不能提供的,要填写个人承诺书;社保卡金融功能未处于激活状态,须另提供哈尔滨银行账户;外伤、急诊住院或医疗费用合计超过2万元(含2万元)的患者,须提供完整的病历复印件。

(2)报销地点:市辖九区的参保人员可将报销材料提交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各分支机构的经办窗口(可选)。

1.哈尔滨分行道里区尚志街93号2、3号窗口

2.南岗区花园街281号南岗支行5号窗口

3.太平支行道外区东支路150号4号窗口

4.香坊支行香坊区公滨路393号9号窗口

5.方平分行平房区青年街35号4号窗口

6.呼兰区公司呼兰镇南街307号6、7号窗口

7.阿城支行阿城区延川街427号6号窗口

8.阿城区公安局金龙路7号11号窗口

9.双城区花园街100号双城支行5号窗口

10双城市医疗保险局双城区新兴街99号10号窗口

11.松北支行:世贸大道72号火炬欧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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