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经济开发区职称评审公告在Xi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
也可以在搜索栏输入[职位名称] 查看官网。
以“[S2/]经开区人才中心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例:
区内各人事代理单位和个人: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市不再设立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初级教师职称晋升由各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办理。
现将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人事档案在经开区人才中心代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初任初级职称符合认定评审条件的,可由各级各类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研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和在职教师申报。
2018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应用条件
(A):学历要求
1、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认定为三级教师职称;
2、大学专科毕业,试用期满1年,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为二级教师职称;
3.大学毕业,一年试用期满,可以承认二级教师职称;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继续教育和培训每年完成72小时。
三。申请流程
初级职称评定由教师个人提出,相关材料报送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教师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无异议后,向经开区人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初级职称由经开区人才中心认定,再报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四。所需材料
1.职称认定报告或请示(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一式两份);
2.《Xi大学、中专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认定);
3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评定);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就业介绍信或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工作总结;
9.工作鉴定(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
10.归档凭证。
五、相关要求
(1)证书原件必须复印在A4纸上,由单位审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申请资格。
六。提交材料的时间和地址
1.投稿时间: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工作日)。
2.地址:Xi明光路166号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人才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6517869张老师和魏老师
Xi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