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及程序
桂林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申领流程:
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县级社保机构(会同乡镇<街道>就业社保中心)每月通过信息系统生成下月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数据进行比对,确认其生活状况,核实其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政府规定的退休费、退休生活费等养老保障待遇。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为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提交乡镇(街道)就业社保中心和村(居)协管员,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
符合按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持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领取审批表并签字、盖章或留指纹确认。县级社保机构审核相关材料,按规定计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并及时通过金融机构将缴费金额转入参保人银行存折(银行卡、社保卡)。
点击下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通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明细清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