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保住院费用报销办理
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报销(员工)
一.活动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员工)
1.在备案地发生住院费用的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
2.转入其他城市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本人缺勤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
三。处理方法
现场: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医疗管理科A31 -A34窗口
四。处理过程
1.参保人或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报销材料;
2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常见材料:
1.排放费账单;
2.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3.住院费用明细汇总;
4.出院诊断证明;
5.医疗保险电子证书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6.患者本人名下开立账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选择材料:
1.转病历资料(到转出医院报销);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处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医管科A31 -A34窗口;
2.电话咨询:0351-2366791,0351-2366742。
八、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单位支付欠款后报销)
一.活动名称
住院(门诊)费用报销(单位支付欠款后报销)
二、服务对象
单位欠费未及时结算的参保患者就医定点医院。
三。处理方法
现场: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费用结算科A27-A28窗口
四。处理过程
1.参保患者持报销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住院提供出院费票据和出院证明;提供门诊账单(包括费用明细)。
2.医疗保险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患者本人名下开立账户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不及物动词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处理进度查询
1.现场询问
2.电话查询:0351-2366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