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
一、受理对象及申请地点
1.重庆户籍居民可到全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办理。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人向所属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者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市后申请前往台湾省的,应向临时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台湾通行证及其他签注。
4.非重庆户籍人员凭居住证参考“全国办公厅”办证指南和异地出入境证件办证指南。
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旅游签注除外)向原证件或原签注受理机构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受委托人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居民身份证(未成年监护人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申请人在国外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认证流程
申请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领取出入境照片(持有效台胞证申请台湾省内签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缴纳办证费用→领取证件。
三。获取许可证的期限和方法
1.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限为7个工作日;持有效台胞证在台湾省内完成签注申请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补充申请材料、核查或调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2.证书填妥后,申请人可到原受理机关领取或以邮政快递方式递送。其中快递取证是有偿服务,收件时付邮费。详见验收收据。
四。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60元/张;一次签注15元/件;多次代言80元/件。
五、赴台团队游
团队赴台旅游应提交以下材料:
(1)团队游一次有效: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以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按照提示流程预约填表,也可以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参照样表填写。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居民身份证在申领和补领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应由其监护人陪同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其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证明(免于在户政部门登记或监护证明一次提交);监护人不能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受委托人还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以及监护人的授权委托书。
监护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有监护关系的户口本、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4.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提交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定居国外的证明。
5.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的现役军人,应当提交其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6.根据需要提交或验证指纹信息。
7.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每次申请需提交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8.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台湾申请签注的,应当提交证件原件。
(二)团队游多次有效:
旅游团多次有效:除了“团队游一次有效”的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交申请人所在的组团社出具的赴台任职证明和赴台有效领队证明。
六。受邀到台湾
除“团队游一次有效”的基本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应邀赴台”签注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及其授权的地方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对台事务批准文件。
(2)申请“赴台商务”签注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及其授权的地方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邀请赴台立项批复》。
(三)申请“赴台就读”签注的,应当提交开放赴台就读的省市级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就读证明。
(四)申请“以船员身份赴台”签注的,应当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及其授权的地方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赴台批准文件。
七。因私赴台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大陆居民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因私事前往台湾省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物、婚丧嫁娶等事宜。除了“一次性有效跟团游”的基本申请材料外,还需要提交有效的入台证或者确认能够进入台湾省的相关证明。
(备注:本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出入境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公告为准)
电话:023-966511
互联网地址:gaj.cq.gov.cn
监督电话:010-66265110(国家移民局)
03-63758111(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03-63962000(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