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应用条件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2)2010年1月1日《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尚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不缴费, 或者可以按照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从参保次月起按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距离规定的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纳,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