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报名
新生儿取得出生当年太原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免交费用,领取医疗手册。每年12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12月出生的新生儿视为下一年的新生儿进行保险登记。
新生儿未取得出生当年太原市户籍或次年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当年及次年个人应缴纳的数额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缴纳两年医疗保险费,领取医疗手册。
办理流程:
首先可以进行参保登记,也可以去登记的街道,或者在微信上的微信官方账号中搜索“山西医保”,在首页点击“服务大厅”,然后点击“公共服务”进入登录页面,选择“城乡居民”进入参保登记。选择所在城市和所属机构,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在附件中添加清晰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居住证照片,最后点击“提交申请”。获批后可选择自缴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我必须付钱吗
新生儿取得出生当年太原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不缴费,领取就医手册。每年12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12月出生的新生儿视为下一年的新生儿进行保险登记。
新生儿未取得出生当年太原市户籍或次年太原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照当年及次年个人应缴纳金额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缴纳两年医疗保险费,领取就医手册。
二。医疗管理
新生儿参保后,在出生当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12月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和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缴纳保费后,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及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在统筹地区外发生的未办理省外就医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急诊规定报销,并区分省内外。
三。费用结算
新生儿登记后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凭《诊疗手册》在定点医院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结算;参保登记前在我市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您必须携带:住院发票、出院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在本市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表》。急诊报销附加材料: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