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怎么领取
桂林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指南
处理时间:8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因病但非因工死亡的,由参保单位或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企业退休死亡人员遗属(含享受87号文件待遇的人员)符合条件,可以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在申请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时,也可以申报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单位在网上大厅办理。
加工材料:
1.退休人员死亡的,提供退休人员减少申报表,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提供退休人员减少(停止)申报表,原件1份;
2.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基础许可验证获取死亡信息的,签署死亡证明承诺书;
3.个人办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提供的护照),并核对原件;注:继承人个人办理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至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金融账户;对于单位,支付至单位账户或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的财政账户。
4.离退休人员(含1949年12月11日以前在广西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还应提供:
(1)供养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核对原件;
(2)支持直系亲属登记卡,并核对原件;
(3)签署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承诺书,供养无固定收入的直系亲属承诺书,原件1份;
(4)支持直系亲属银行卡(如已提供社保卡,可不提供银行卡),核对原件;
(5)供养直系亲属为年满18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孙子女的,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交付的结果:
(1)发送短信通知;
(2)扫描业务受理回执上的二维码查询;
(3)大堂自助机查询和打印;
(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
查询渠道:123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至12: 00,下午3: 00至6: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经办机构及地点: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宜人路24号)
监督投诉渠道: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