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上小学有落户年限要求吗?
青山区小学有居住年限要求吗?
武汉市青山区落户时间无要求。户口可在当年小升小注册前落户青山区。青山区幼儿入学办法:具有青山区户籍,且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按房产所在地对口学校录取。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热门学校,如果户籍地址的学位已经使用了五年或六年(政策二胎除外),就不能对口招生,而是由教育局统筹招生。即如果父母买的是二手房,房产的学位在之前的五六年内已经使用过,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青山区幼升小的录取方式分为对口录取和教育局统筹安排
对口招生就是按照房产证所在地在对口学校入学。招生统筹安排是区教育局在综合考虑居住地址、学校学位等因素下,由学校统筹安排,不能保证对口。
1。户籍与房产证一致的入学管理
与户籍、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招生。
2。“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S2/]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家庭离散的适龄儿童,在被征收人、公有住房承租人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迁出原居住地后,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被征收时,可选择6年内在原户籍地继续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教育行政部门迁入户籍地的就近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并向区教育局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招生。
3。“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S2/]
户籍信息与住房证明信息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随迁子女”的入学管理[S2/]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能够表明其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照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入学,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发放范围。
5。管理在汉就读的百万大学生
实施百万大学生在我区就读就业政策,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按本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政策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