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在2014年新疆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2017年8月接入国家医疗保险异地联网结算平台,实现了全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或转诊手续后,只需持社保卡即可在异地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结算时,个人只需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由参保地社保部门与医疗医院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结算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天津等30个省(区、市)和兵团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直接结算门诊费用和购药费用。
门诊费用直接跨省结算,已经办理过异地病历的不需要再次记录。门诊统筹城市的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官方账号、异地就医小程序、电话、网络、传真、单位或亲属协助备案等方式完成备案。在没有门诊统筹的地区,可以刷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无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