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
年满60周岁且具有广州市户籍或持有广州市有效居留证件的市民,可提前两个月到户籍或居住证登记地的街道(镇)政务服务中心,或在“穗好办”APP、“粤省事”、“穗康生活”小程序等电子政务服务系统申领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
[加工材料]
(一)首次申请业务
1.登记在册的老年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最近三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照片。
2.驻穗部队退役士兵提供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含文职干部证)或退伍证原件、驻穗部队证明、近三个月拍摄的一寸白底照片。(此业务需在市老龄办卡片窗口办理)
3.外省市老年人(含归侨)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广州办理的广东省有效居住证原件、最近三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照片。
4.港澳台地区老年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广州市有效居住证原件,最近三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照片。
委托他人代理的,除前款所列材料外,代理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
(二)升级和更新业务
携带《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老年人(含驻穗退役士兵)提供身份证原件。
2.外省市老年人(含归侨)提供广州市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广东省有效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老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港澳台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的,除前款所列材料外,代理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
(3)换卡和换卡业务
1、户籍老年人(含驻穗退役士兵)提供身份证原件。
2.外省市老年人(含归侨)提供广州市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广东省有效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老人提供广州市办理的港澳台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
4.补卡业务应提交旧卡。
委托他人代理的,除前款所列材料外,代理人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有效居住证原件。
[处理条目和流程]
“粤省事”小程序
搬运入口:
处理流程:
1.用微信扫一扫,进入“广东省省”小程序;
2.进入“广东省事”首页,向下滑动到服务区;
3.选择“特区”,然后选择“基层减负服务特区-便民服务”;
4.选择“申请老年卡”进入申请界面。
“随好伴”APP
搬运入口:
处理流程:
1.下载打开“随好办”APP首页,进入“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专区;
2.选择“医疗保健服务”,点击“申请长者卡”办理;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人类型(我办理或别人代我办理),核对办理人身份;
4.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点击“申请领取”;
5.上传相关证书照片,点击“确认申请”。
“穗康生活”小程序
搬运入口:
处理流程:
1.进入“穗康生活”首页;
2.在小程序头部区域找到“老年卡”,进入老年卡业务区域;
3.选择“申请老年卡”进入申请界面。
[收卡要求]
新业务申请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发卡。可以选择到街道(镇)行政服务中心或者邮政快递服务上门取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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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和更新的业务要求]
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可提前一个月通过街道(镇)政务服务中心或相应的电子政务自助设备办理升级优待手续。
自2021年10月19日起,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老年人可通过街道(镇)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续展终端或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有效期续展手续。
[优惠权益]
1.年满60周岁但未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乘坐市内线路公交车(电动公交车)、过江轮渡、水上巴士、城市轨道交通可享受半价优惠。
2.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动公交车)、跨江轮渡、水上巴士和城市轨道交通。
3.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证在广州市公立医院就诊,享受普通门诊检查费自费,部分减免1元(专科特需和优秀门诊除外)。
4.对年满60周岁不满65周岁,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的老年人,持《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公证时,公证费减半。符合《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的法律援助条件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广州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公证时,免收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