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用来偿还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还贷备用金(每年提取一次)
1.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原件(省公积金贷款不需要);
二、借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本息和当期贷款余额的清单(在省公积金贷款中不能提供)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6.共有人提取公积金的,提供共有人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提款额度
购房:房款总额-网上备案确认单注明的按揭金额。
贷款偿还:累计偿还本息额-还款期内累计提款额。
房租: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该房屋当期实际租金总额,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为15000元。
温馨提示:
为提取配偶公积金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的父母或子女提供的代理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的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同一套房首次未提取公积金还贷,未提前还款或结清且还款金额和年限不变的,无需提供还款对账单,提取金额按首次提取金额计算。
一次性支付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所有权人、配偶或者财产共有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首付款。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华庭B座2~3楼
电话号码:
05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