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支付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分为1500元、1980元、2460元、2820元四个档次供选择。符合建档立卡未标明脱贫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人员等参保条件,政府按照个人最低缴费标准为其支付费用。
政府补贴
政府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龄段给予相应补助(不含补缴),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
支付条例
1.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每年缴费年限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年限为9月至11月。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在年度申报缴费期限内办理当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缴费手续,个人缴费标准由本人在当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中自行选择确定。
2.被保险人符合投保条件后未能及时缴纳保费,或者投保后保费中断的,可以在申报缴费期限内申请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由本人在办理缴费手续当年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各档次中确定,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参保人员申请缴费的,按照选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不享受政府代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