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民工欠薪举报电话

四川藏区2022-08-14  5

江津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电话

12月3日,重庆市江津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江津区关于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告》

一是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将劳务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管。

建设单位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协调机制和欠薪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劳动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的矛盾纠纷。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总包单位将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代其向分包单位提供工资凭证。

3.分包单位直接负责被聘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

分包单位按月对农民工工作量进行考核,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连同当月工程进度一并提交给施工总承包单位。

四。如果广大农民工朋友拖欠工资,可以向项目建设单位举报。如未及时解决,可向项目属地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干扰政府机关、企业正常办公;不得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索要材料费、工程款、承包费等不属于工资范畴的其他欠款。

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拖欠,有关部门将责令其限期缴纳。拒不支付的,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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