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哈尔滨

不平等条约2022-08-14  8

哈尔滨道外区公租房意向登记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材料

1。接受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 30至16: 00),12月31日下午2:00结束。

2。验收地点。

家庭向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政府申请意向登记。

3。意向登记的范围和要求

根据公布的住房情况,申请家庭可向申请所在地登记,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只能申请租住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不允许跨地区注册、重复注册和虚假注册。注册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登记结果将由道外区政府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公示期为3天。

4。意向登记申报的要求和程序。

现场意向登记由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委托申请人办理;主申请人不能到场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主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确认代理人身份。

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申请人或受托人需要到意向登记指定地点填写《哈尔滨市2021年普通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表》,签字,按指纹确认,交给工作人员进行意向登记。报名将由报名处记录。

5。其他事项。

《哈尔滨市2021年普通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及相关复印件,由意向登记受理单位提出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12月31日下午2:00意向登记结束后,各街道、乡镇将其意向登记的所有信息打印盖章后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将本区所有意向登记信息打印盖章后,提交公证处。1月10日,数据封存时,如意的登记结果已经发生变化,需要提交盖有住建局印章的声明。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8172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