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交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
荣昌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当年到市区(县)外务工的贫困人口(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二。补贴标准:
(一)能够提供账单的扶贫人口
按照贫困群众外出务工乘坐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长途汽车的票价,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出行补贴。
对票据的形式没有限制,可以是:实物票、预订单、旅游行程单、电子票、订单截图。只要它能反映乘客的信息和路线。
换乘公交,始发站(终点站)不登记(就业),公交路线可以符合常识。
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性交通工具
1.金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面值报销。
2.金额超过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报销(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报销)。
(二)无法提供账单的扶贫人口
没有票据的,实行一次性定额补贴!因票据丢失、灵活出差等原因无法提供票据的,按照所在区(县)市外就业50元、100元的标准报销一次性定额补贴。
三。应用时间
可以随时申请,由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机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分批审核发放。
四。声明方法
实行“免申请、免享受”,村(社区)干部主动对接贫困人口核实就业信息,填写《跨区域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盖章后提交解珍。镇汇总审核盖章,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智能就业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