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出一系列暖心活动
面对海外在港务工人员,加强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各级工会系统在送温暖中开展“工会不变的陪伴和关爱温暖”春节走访慰问活动;给快递员等新就业形式的劳动者发放新年礼包;开展送春联、法律、服务春节期间在港务工人员等各类活动;通过“张家港工人之友”等线上服务平台发放春节大礼包,开展线上活动迎接春节。以“唱响新时代,香港城春园”为主题,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为在港海外务工人员提供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春节期间,留港境外员工可凭身份证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游览国有景区和部分场馆给予一定优惠,鼓励影院推出留港境外员工优惠活动。在“朱虹房屋工人驿站”,为在工地过春节的建筑工人及其家属举办“冬季取暖”活动。春节期间留港的新市民,如申请参加2022年张家港新市民积分管理,可获赠15分。开展年货节、购物节等各种促进消费的活动,保证市场供应,充分体现城市的温度和人文关怀,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消费者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实施重点企业稳定岗位奖励
鼓励春节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留岗带薪,将外籍工人特别是原本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外籍工人留港过年,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稳定岗位。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受监管工业企业(2022年1月、2月平均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2月的70%),以2022年2月该企业参保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每人 500元标准[
☆鼓励企业加大力度留住和吸引人才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的作用,继续延续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之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对吸纳1-2月首次赴港务工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重点企业,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来港就业补贴。
☆组织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重点企业组织参保员工于1月15日至3月15日参加项目系统在线培训,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疫情防控等培训内容。对在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平台”学习满24小时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 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可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的集中休息期,加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企业高质量的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对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入职不满一年的新录用员工,按照每人 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通过在线培训模式自主组织或委托机构开展岗前培训。
☆加强人力资源供给保障
充分利用“就在张家港”网上求职招聘服务平台,聚合全市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提供求职招聘、劳动维权、技能培训等“一站式”服务。,促进便捷、精准、高效的供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1000元/人和1500元/人的职业介绍补贴。鼓励有组织的劳动力供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2月向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农民工50人以上,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人的到达补贴,按照省内100元/人、省外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对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境外人力资源合作对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对接合作的实际成效给予一次性补贴。
☆有效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律法规。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员工,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平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尽力提供企业服务
打通企业相关服务的线上、掌上、自助渠道,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春节期间,依托“12345”服务热线和政务大厅,做好企业咨询电话接听工作。
☆准确高效地保证要素供给
加强重点设施巡查、监测和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力保障水、电、煤、油、气、通讯、交通等生产要素全天候稳定供应。春节期间,对因产能扩大需要电力扩容的企业,提供快速接电服务,节日期间不停电欠费,全力保障企业产能。切实加强运输服务保障,努力保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加强人员安全有序流动,科学准确防控疫情,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做好新冠肺炎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做好防疫物资保障。要求企业做好离职和返岗员工的排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管控要求对返岗员工实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确保全覆盖、无遗漏。督促企业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人民群众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密切关注辖区和行业领域企业、场所动态,及时提醒群众节日期间异常天气,落实应急队伍值班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急处置和企业人员伤亡善后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描述
1.本办法所称外来从业人员是指非苏州市户籍的苏州市企业从业人员。“香港境外从业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由主管部门确定。
2.本办法所称涉及减免公务费的“春节期间”为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
3.本办法所称“重点企业”是指张家港市规上工业企业和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企业。
4.本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区、镇、街道和责任单位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