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西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市西区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指引
具有本省常住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无住房的,允许在集体户落户,有稳定住所的配偶、子女允许落户。
所需材料:填写《西宁市户籍考核表》
附加:
(一)与本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原居住地的户口簿;
(3)单位住所的房屋产权证、住房分配证明或需在稳定住所落户的公租房出租或租赁合同;
(4)地名使用证书。
配偶子女随其迁移的,还应提供:
(5)结婚证;
(6)配偶、子女户口簿、户籍登记为非父(母)-子(女)关系的,须有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