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灵活就业怎么认定
灵活就业的认定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提供)和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到临桂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2.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由申请人灵活就业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承诺出具,应包括灵活就业类型、就业收入、就业时间、推荐人或单位推荐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
灵活就业主要是指:没有固定用人单位,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获取劳动报酬的非正规就业形式;无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就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