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户口的人员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市农业户口的工作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业务三个月以上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农业户籍人员可在2011年7月(含)以后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2005年4月(含)以后缴纳医疗保险,2004年9月(含)以后缴纳工伤保险[/s2]
需提交的材料:
(1)通过“普通单位企业版”软件提供并打印表格:
①《北京市社会保险费缴纳明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③《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④带有补充数据的移动存储介质。
(2)《北京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可从网站下载或到服务大厅领取);
(3)缴费年限在2018年12月(含)之前,应提供2019年1月(含)之后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4)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应文件,证明一次性缴纳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5)参保人申请缴费时,男职工至60周岁、女职工至50周岁(不分干部职工)累计年限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在京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缴费清单(2019年1月起为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和住房公积金纸质凭证;
(6)养老保险账户类别为“暂缴账户”的被保险人,在缴纳保费时,还应提供《北京市养老保险“暂缴账户”有关事项通知书》(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