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城东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办理指南
西宁市东区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指导意见
办理条件:经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
所需材料:
(1)留(撤)证;
(2)民政、人事部门的安置手续;
(3)销户证明;
(4)结婚证;
(5)有稳定住所的,需提交房屋证明和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无工作证明(配偶为城镇居民的,由户籍所在地就业登记机关或社保部门出具无工作证明、失业证或与西宁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成年子女未婚证明(流动子女为成年人的,由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和就业局出具未婚证明和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