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政策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可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院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特殊项目的候选人。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当的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为符合“普通考生”申请条件,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并录入原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服役期间未受过军队处罚;湖北省入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等职业学业。
考生只能在“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择一项报考。
二。招生大学和招生计划
2022年,我省52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招收普通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长江大学等20所高校也招收专项计划考生。各个高校的招生计划在各个学校的招生简章上都有详细的说明,在各个学校的网站上都有公布。
三。报名和志愿服务
1。普通考生和特殊计划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于2022年4月1日至5日登录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申请表》,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等材料。考生对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相关本科专业。报考医学专业的考生在专科阶段必须保持与报考本科医学专业相同的专业。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5日至30日,进行姓名预报。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登录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院校晋升申请表》,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明、普通全日制大专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入伍证书、立功证书及奖状等。第二阶段,4月1日-5日,志愿填报,填报要求与普通考生相同。非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需要参加预报名;未参加预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3.网上报名期间,报名平台实时公布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报名人数。志愿填报后,各高校将对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志愿信息审核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信息;未通过志愿信息审核的考生可在4月7日规定时间内更正志愿信息一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请参考报名平台发布的考生须知。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还须按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招生院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高考录取的全过程。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和特殊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大学英语为公共课,全省实行统一命题、考试、分级。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命题、阅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考试,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以下简称“综合考试”)。综合考试的范围和形式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三等功以上考生免试参加综合考试。
2。考试时间。公共课(大学英语)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8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试时间为5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确定。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设置在所有招生院校。
4。结果的公布和审查。专升本的公共课、专业课、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试成绩由各招生院校统一公布。公布和复审的方法在招生简章中规定。
五.承认
1。特殊项目的候选人
(1)一般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照专项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大学生,直至专项计划完成。
(2)专项计划录取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
(1)录取。各高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
(2)补充记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在高校毕业生报名平台公布。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简章的要求到相应的招生院校报名。第一轮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报名。有关高校根据招生简章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名参加补充招生的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与普通考生同步。
(1)录取。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各招生院校进行综合评价,在计划中择优录取。
(2)补充记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将由省教育厅在高校毕业生报名平台上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前大学生士兵,可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到相应招生院校报名。第一轮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报名。有关高校根据招生通则对参加补充招生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拟录取考生名单在高考网上公示7天。
六。费用
1.高考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本科招生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22年普通高校同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相同。
2.除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招生高校不得对刚从高校毕业的学生设立其他收费项目或收取额外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院校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招生院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如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后未报到,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不再享受免试升本科政策。
4.本科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普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取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入学后不得转专业、转学。
5.本科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本科毕业证书,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在进入本科阶段并颁发毕业证书时按实际时间填写。
咨询省教育厅大学生事务处关于湖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工作政策。联系电话:027-87328045;其他专升本相关政策请咨询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电话:027-8732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