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疗保障经办其它服务办事指南
关于印发《太原市医疗保障其他服务办理指南》的通知
医保中心[2020]115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中心科室:
为全面推行全国医疗保险行政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根据《山西省医疗保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险行政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晋医保办函〔2020〕25号)的有关要求,在《太原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行政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冀医保经办〔2020〕53号)(以下简称事项清单)的基础上, 《太原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行政服务办事指南(2020版)》(冀医保经办发〔2020〕69号)(以下简称办事指南)和全省统一受理表格,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办理方式、统一办理流程、统一申报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服务标准的“六统一”和证明材料最少、办理流程最简的“四要求”, 最短的办理时限和最佳的服务质量,并根据全市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太原市医疗保障其他业务办理指南(2020版)》。 请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各部门全面推行事项清单、政务服务指南等服务指南。
附件:太原市医疗保障服务指南(其他事项)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