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生活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的高校(不含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本科生。
租赁补贴申请对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归国留学生)、除领取生活补贴人员外的其他高校的技师、高级技师。
学费补贴申请人是: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
质量提升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取得前次学历学位(硕士、博士学位)的在职(聘)人员或取得前次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满一年的在职(聘)人员。
特别注意:
1.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只能申请一项,不能两项都申请。
2.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不能申请学费补助。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名单为准。
4.世界前200所大学:以ARWU大学、英国大学、QS大学和美国新闻四所大学的排名为准。
二。应用条件
(一)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工作,入职以下单位和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
(一)太原市、县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社会团体和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和省级三类高等学校(含省委党校,下同)、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不含参评单位)的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
(3)省属民办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基本服务项目人员放宽至1年以上),并按规定在用人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在2018年1月1日后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体户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贴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全年)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
3.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社会团体及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有本市户籍。
三。补贴(岗位)标准
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教〔2017〕153号),如能获得省级相应财政补助,按完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全日制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为5年。
房租补贴:全日制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补贴期限为2年。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生、硕士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来校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工作满3年补贴12000元。
质量提升补贴:获得硕士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获得博士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贴。按年度申报补贴,缴费时间为2年。
四。申请材料
(1)登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 . Taiwan . gov . cn),点击“人才补贴(岗位)申报”一栏,进入“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输入个人信息。提交后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校毕业生生活工作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租房工作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市地方人才能力素质(学历学位)提升申请表》、《太原市地方人才能力素质(职业技能)提升申请表》;(原文)
(2)用人单位导出高校毕业生来穗工作生活补贴清单、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穗工作租房补贴清单、高校毕业生来穗工作学费补贴清单、太原市地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学历学位)补贴清单、太原市地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清单;(excel电子版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单页、本人人才联名卡;(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4)教育部毕业证书、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大陆)学历学位证书、注册证明);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书;(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5)行政单位聘用文件、企业聘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文件、合同、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及人社部门年检时全体员工名单(申请生活补贴、租房补贴、学费补贴者提供);(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6)对学历提升期间(从入学到毕业)或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公务员不要求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还应提供有效期内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及人社部门年检时全体员工名单(申请能力素质提升补贴人员提供);(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律师事务所提供其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太原市司法局本年度检查考核专用章);
(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再发放养老保险证;
(9)中央和省属事业单位、民办高校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岗位证明材料名单(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纪检部门签署意见、纪检部门公章)。(原文)
特别注意:
1.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申请表、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就业租房申请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学费补贴申请表、太原市地方人才(学历学位)能力素质提升申请表、太原市地方人才(职业技能)能力素质提升申请表必须由太原市人才补贴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毕业生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免费认证获取;
3.提供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办理方式:①通过民生山西APP(2)通过工作单位业务网络办公系统;③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
4.申请人的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到2021年8月。2021年的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发放至2021年8月;
5.申请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6.2018年以来申请人员材料清单详见《关于2021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前来就业补贴和地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政策说明》(附件2);
五、办理流程
(一)立案时间。2021年9月15日-10月20日。
(2)提交材料。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务派遣人员向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材料真实性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向当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行政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和省属事业单位进驻合并,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3)审计。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4)宣传。11月底,各审核部门在官网、当地政府公示其审核名单,市人社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分配。由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将人才补贴(贴纸)发放到申请人的人才联名卡上。
(6)上诉。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人社局申诉。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骗取财政补贴(贴)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补贴(贴)资格,并纳入该单位和个人信用记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政策咨询时间:2021年9月7日-11月10日
政策咨询电话:0351-2366356 0351-2366357
0351-2366358 0351-2366359
电话接听时间:09: 00-12: 00-13: 30-17: 00(工作日)
应用系统登录时间:2021年9月11日
下载入口: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