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建造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合肥自住住房建设(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原件;
二。购买材料和其他施工费用的原始发票;
3.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合肥市一类活期储蓄账户银行卡或存折;
五、配偶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
6.共有人提取公积金的,提供共有人的权属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为提取配偶公积金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同一户口本的父母或子女提供的代理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单位的代理人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地址:
合肥市芜湖路347号华庭B座2~3楼
电话号码:
055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