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和稳定后退货的处理流程
(一)申请企业提交的资料
1.参保企业应向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报告承诺书(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3.首次办理稳岗返回的参保企业,需填写与参保单位户名一致的失业稳岗银行信息模板。2019年已办理稳岗回归的参保企业,无需提供此信息。
失业银行信息模板及承诺书下载地址:
邮箱:jnts5227157@163.com密码:5227157
(二)处理过程
1.接受和提交:
(1)现场验收:
资料齐全的,由经办机构初审合格后,打印《太原市2020年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审批表》,由参保单位加盖公章(为进一步方便稳岗补贴的申请,建议申请企业携带其公章和法人名章到经办机构办理。
(2)邮件提交: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疫情期间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有保证的。资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初审合格后,打印《太原市2020年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审批表》。
现场办理和邮件提交是两种方式。疫情期间,参保单位可选择一种方式处理。太原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电子邮件地址为:tysywg@163.com。各县(市、区)应确定自己的邮箱。
2.经办机构收到现场提交的材料或通过邮件下载材料并打印《太原市2020年参保企业失业保险金返还审批表》后,实施内部审核(内部审核流程以2019年审核流程规定为准),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公示。
3.公示期满后,经办机构向财政申请资金后,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提供的账户。
4.疫情结束后,通过邮件提交的参保企业应提供与邮件提交信息一致的纸质材料,并完善纸质申请表上的签字等手续。
六、存在欠费或缴费未开具“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微机专用票据”的企业,办理缴费稳岗返还申请时,必须先到经办机构缴费并开具票据,方可享受缴费稳岗返还政策。
七。根据晋人社厅[2020]13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市正在推进稳岗回归业务网上办理,待条件具备后另行通知。
八、疫情防控期间,经办机构和参保企业应相互配合开展稳岗退保申请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经办大厅现场人员流量,避免人员聚集,确保稳岗退保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失业保险返还热线:
太原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0351-2377254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科:0351-4030277
附件1:申请稳岗回报承诺函附件1:稳岗回报承诺函。文档
附件2:《太原市2020年参保企业失业保险缴费审批表》,附件2,稳定岗位表。文件
附件3:《山西省(太原市)临时困难企业应急岗位稳定返回申请审批表》附件3应急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