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就业补贴政策
对实现就业,并正在享受低保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按其家庭当月低收入保障金总额核减给予低收入就业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先减后补”的原则。
也可通过“重庆公共就业服务网”或“重庆就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在线申请。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
我市已实现就业并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登记失业低收入家庭成员。
(二)补贴标准
按其家庭当月扣除的低保金总额计算。
(三)补贴期
低保家庭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