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一、特别提示
(1)大连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区县和试点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户籍或居住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受疫情影响,将原定于2020年春季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与秋季认定工作合并进行,适当延长网上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
(三)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理解公告,下载使用本公告所附资料。
(四)注册工作流程:网上注册-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注册结果查询-发证。
(5)现场确认要求申请人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他人确认。
(六)请申请人下载并学习《申请人用户手册》(见附件1),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办报注册。
(七)报考人员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信息核验不成功的,请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并在现场确认环节主动告知审核老师,报名后出示相关证书原件由后台人工核验。否则,视为申请人未通过现场确认。
(8)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工作办公室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香港、 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澳门、台湾居民,需持有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大陆申请人相同。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港澳台省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标识对象
1.本市注册社会工作者;
2.居住在本市的外省市社会工作者;
3.在本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含未迁入本市,但正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学生);具有本市外省市户籍的全日制高校在读研究生;
5.连队中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注:本市指大连市区及所辖县市;不受理尚未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学生的认定申请,但申请人现有学历已达到认定资格类型要求的除外;申请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识别条件
1.思想道德状况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注: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家教育序列学历(含自考、业余大学、夜大、成人大学<含全日制>:、网校:等)。
申请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等院校学历证书的,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结论必须是所取得的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才视为有效。教育信息如果与王学信的电子信息相比较,可以不提交。
特别说明:对于国家认可的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上在线申请),否则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考试成绩的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教育心理学资格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并通过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成绩合格(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生(不含外师专科生),报考与其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无需提交国家或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只要在校期间修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教育实习,就可以直接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
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B或以上标准(报考汉语学科者须达到二级A或以上标准),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
如果确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则需要现场考试验证获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物理状态
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身体素质好。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发〔2010〕15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检 以及《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工作安排确认
(1)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时间:9月23日-10月13日(10月1日-8日,因中国教师资格网关闭,此期间申请人无法网上申报)8:00-17:00;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网上报名要求
1.选择教师资格类型和教学学科,其中:国家考官和省考官报考的教师资格类型和教学学科应与本人面试科目一致;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和教学学科应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
2.申请人应根据其申报的资质类型区分其注册地或居住地,选择相应的认可机构。申请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均应选择大连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以大连市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外省市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择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的选择见附件1。
4.按照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核实后提交申请信息。
(3)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区教育局窗口(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进行现场确认。时间安排:10月19日-27日(不含周六日)。工作日:8:30-12:00,13:00-16:30。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学习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详见附件1。
(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大连户籍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和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可出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提供的大连市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提交报名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已毕业的202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原件代替学生证;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
2.学历证书原件,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证书原件。如果学历信息与薛鑫电子信息比对成功。com,可以不提交,但必须现场出示已通过网上核验的电子图像。
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毕业生应提交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和毕业实习成绩单原件。成绩单未注明教育实践结果的,还应提交在校期间教育实践鉴定表。以上材料可从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中取出。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还应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3.《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3。(注:①体检时间在工作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过期无效;认可机构不指定体检医院,但大连本地及外地医院可以,且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含二级甲等)。②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辽宁省教师资格体检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③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在《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填写所有检查项目的结论(合格或不合格),由医生签字,体检医院盖章确认。如有遗漏或无定论的检查项目,且体检医院未加盖公章,则体检结果不合格。⑥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发〔2010〕15号)要求,幼儿园教师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外阴阴道毛滴虫(白色念珠菌)(后两项指妇科)的检查项目。申请人必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4.考试合格证明(请自行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系统可验证的可不提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界面下载打印并自行签字)。
6.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网申时上传的照片(白底,小于200k,jpg格式)一致,照片背面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类型、手机号。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2003年6月15日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如果确定系统比对成功,可以不提交,但需要当场出示通过网上验证的电子图像。如果比对不成功,则发放原证书。
上述现场确认审核材料是申请教师资格必不可少的材料。申请人应将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盖封面(见附件4)。
(5)资质认定
大连市教育局受理申请后作出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确认认定数据并生成证书编号。
(6)查询鉴定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将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后,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认定结果。
(七)领取证书的时间和地点。
领取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公告。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服务,当场确认时办理相关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认可机构要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认可现场管理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理安排错时错峰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可工作。申请人必须在体温检测后提供“国务院乘车码”或“辽师通通行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管理,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有关注册政策的咨询,请致电相关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
(2)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请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请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可申请的,认可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在认定期内,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如需由认定机构出具参加教师招聘的证明,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由认定机构出具。
附件:
1 .大连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登记表(秋季公告)。电子表格文档
2 .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文件
3申请人的用户手册。文件
4个文件夹封面.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