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失业保险参保材料
处理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5.人员增加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扩展: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的范围扩大了。
《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扩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范围。一是取消失业保险申领时限。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取消60天申领时限。
其次,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自2019年12月起,领取养老金期限届满后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缴纳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从2020年3月起,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由经办机构在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养老金期间可享受失业保险、人寿保险等其他待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再享受就业促进等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