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条件及办理方式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认证
申请条件:
批准条件
1、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互认证书;
2.仅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等单位;
3.近三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4.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
5.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
不赞成的情况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
3.不符合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逾五年;
5.因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失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处分,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6.受到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未逾五年的;
7.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8.法律法规不允许注册的其他情形。
加工材料:
除身份信息变更、单方申请注销外,无需申请材料。
处理方式:
申请人可登录“江西省住宅建筑云”平台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系统(地址: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直接提交申请。
接受方式:
网上提交后,主管部门在网上受理后进行审核。
审计程序: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审核结果通过“江西省住宅建筑云”平台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系统通知并在“江西省住宅建筑云”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成电子证书并在“江西省住宅建筑云”网站公示,业务办理完毕。申请人通过“江西省住宅建筑云”平台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系统自行打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