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买房租房版)
一、提取武汉公积金购房类别
[第一套房]
1。支付购房款(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种:收回房地产权证
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提取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每36个月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类型二:提取购房合同
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经住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可提取一次。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
第一种: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可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第二种:偿还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提款
如果使用住房组合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36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以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第二组]
1。支付购房款(未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办理自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后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有房屋总价。
2。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正常还款6个月后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二。提取武汉公积金租房
职工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有公租房资格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
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28800元;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单身员工每年可领2.88万元,已婚员工及其配偶每年可领5.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