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损失交强险不负责赔偿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和保险机动车辆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行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的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贬值,修复后价值减少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支付所需抢救费用。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赔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司机喝醉了;
3.被保险机动车在盗窃、抢劫过程中造成事故的;
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