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一、转出条件
本单位员工辞职、被辞退或被调动。
1.跨省转移: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2.跨省市转出:参保职工跨省市转移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转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
二。处理材料
省内转移
1.保险凭证
2.保险接受函
3.保险关系转移和延续联系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转省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证》;
5、《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失业保险关系接受函。
1.社保转出太原
转入单位持《职工转移审批表》或《建立劳动关系规定程序》、《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填写《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加盖转出、转入单位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打印《太原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2.处理地址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桃园三巷43号
电话:0351-2020845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休息。
公交路线:
乘坐17路公交车到17路公交站下车,步行169米。
太原市社保机构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