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身份证指南
省内户籍
一、处理条件
本省户籍居民遗失的《居民身份证》。
二。处理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与电子许可证关联,可免于提交)
下列情形应当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实,办结后办理:
(1)户籍在拆迁地址
(2)疑似双账、假账不处理。
(3)因整容原因,如整容手术等,外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居民身份证中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身份证原件不在我省申领。
2.公民户籍在拆迁地址的,还需提交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区、市、县(市)无其他住房的承诺。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当事人户籍在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的承诺。涉及省外派出所提供材料的,要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3.直接在辖区派出所拍照。
4.居民身份证挂失声明(现场填写)
三。处理流程
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公安] ,点击【办事大厅】【户籍预约】(或点击此处直达),或直接现场办理。
地点:各户籍业务受理点的户籍窗口(点击此处查看详情)
具体流程如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缴费,领证。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其监护人到户籍窗口查验证件。
四。期限和处理费用
办理时限:承诺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受理后60个工作日。
费用:丢失补领身份证,每张40元卡收取费用。
省外户籍
一、处理条件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二。处理材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户口簿、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与电子许可证关联,可免于提交)
2.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就读的证明材料之一(居住证或暂住证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在拆迁地址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的承诺。涉及省外派出所提供材料的,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三。处理流程
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厦门公安] ,点击【服务大厅】【户籍预约】预约,或直接到现场。
地点:各户籍业务受理点的户籍窗口(点击此处查看详情)
具体流程如下: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缴费,领证。
注: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监护人同时到户籍窗口查验证件)。
四。期限和处理费用
受理时间:受理后60个工作日。
费用:丢失补领身份证,每张40元卡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