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养老保险领取指南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应用条件
(一)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2)2010年1月1日《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尚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以不缴费, 或者可以按照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从参保次月起按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距离规定的领取待遇年龄不足15年的,应当逐年缴纳,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缴费期间不享受政府补贴。
2。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二)账簿;
(3)开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会计准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省和地方政府养老金补贴组成。自2020年7月1日起,郑州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4。应用方式
家乡,镇,办事处(社区)。
老年人生活补贴
1。享受条件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年满70周岁的,可按档次享受。
2。会计准则
注:此项生活补助无需当事人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信息进行实际核算。
处理地点
郑州市政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
地址:中原西路法正大厦3楼
电话:037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