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加大对Xi创业的支持力度,根据《关于印发
Xi安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6月
Xi性创业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
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类型创业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创业前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毕业当年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招收专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高校毕业生以Xuexin.com学历信息查询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3)贫困劳动力(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4)退伍军人;
(5)外来务工人员(以“陕西省外来务工人员实名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
三。所需材料
(1)公共信息
1 .《Xi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系统生成);
2.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2)个人信息
6.大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7.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统一在Xi人社局官网“网上大厅”和“Xi一次性创业补贴”公共服务栏目,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
五.接受和批准
(一)各区县、高新区、国际港务区负责本辖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审核和资金发放。
(二)其他开发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由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并发放资金。
六。注释
本细则所称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和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同一人创办多个经济实体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人在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后才能申请补贴。
补贴申请期限为2年,即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到申请补贴的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人社部门不再受理。
一次性补贴申请人必须是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
各县区、开发区就业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开展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同时,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及时拨付。
本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以前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细则由Xi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