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没有,目前西咸新区没有大学生就业奖。但是可以领取其他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1.申请对象:近五年具有Xi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后,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应用条件:
(1)申请人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6个月提出申请,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场所仅在Xi行政区划内。
(二)申请人必须是其所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同一人创办多个经济实体只能申请一次。
(3)补贴申请期限为2年,即申请时间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起不超过2年,即个人申请时间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起不超过24个月。每个个体户可以获得5000元的补贴。
二。就业学徒补贴
申请条件:符合毕业年度(即毕业年度1月1日起12个月)且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招聘毕业生、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16至24周岁的待业青年,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可以领取人身意外险25元/月/人,生活费1200元/月/人。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Xi市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给予100%全额补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
申请对象:学籍在Xi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2020届应届毕业生。下列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可申请就业创业补贴(符合六类中任意一类均可申请):
(一)属于低收入家庭的;
(2)残疾毕业生;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4)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6)特别贫困的毕业生。
明确毕业后继续深造、出国且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纳入补贴对象;就业补贴每人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享受。按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支付。
五、E类人才租房补贴:大学生毕业后可申请E类人才(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实用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可享受E类人才租房补贴。补贴标准:300元/月。
应用条件:
(一)市人社局认定的E类人才
(二)已在Xi行政区域内落户并在职的。
(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房屋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四)本人及配偶未享受过住房保障、住房分配货币化等其他政策和福利保障政策。在这个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