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登记现场怎么办理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东莞后三日内,持上述申请材料向居住证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审核无误后,当场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流动人口居住回执由信息登记所在镇街统一印制,回执不显示领证时间)。
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后当场出具《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搬运地点:
你所在镇街的市民服务中心、派出所或警务区的居住证受理窗口。
申请居住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如实填写并当场签字。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的,需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居住地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酒店等出具的住宿证明。,或业主与租客签署的入住手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