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见

李乐薇2022-08-14  27

张家港市关于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张家港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现就有关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进入室内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扫描)、戴口罩等措施。

二、住院医师自觉不外出、不参观、不聚会、不聚集,戴口罩,积极配合和参与区域性核酸检测。

3.取消各种公众聚集活动。室内文化场所、体育健身场所、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书店、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酒吧等封闭场所暂时关闭,线下培训机构全部暂停营业。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控制购物人数,提倡无接触配送,避免人群聚集。

五、禁止聚餐、聚餐等聚集活动。全市餐馆、宾馆、早餐店、糕点店、饮品店等餐饮场所暂停大堂或包厢用餐,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消毒工作。

6.线上线下药店继续暂停销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

七。要求居民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责任感,做到“非必要不离开张家港”。如确需出行,必须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疫条例,齐心协力,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率扑灭疫情。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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