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2017〕10号),政府定价项目包括电力、燃气、给排水、供热、交通运输、环境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教育、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等13大类。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优惠政策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以按照先征收后返还的方式征收。
2.市总工会确定的贫困户可以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延伸阅读:对南京各类垃圾的要求
可回收材料:交付要求应保证器具完整、清洁、干燥,避免二次污染;废纸应尽量保持平整;如果容易损坏,有尖角,请打包或包裹后再穿上;立体包装(如可乐瓶、牛奶罐、酸奶盒、洗衣液桶、洗发水瓶等。)应清洗瓶罐内的残留物,清洗后投入使用;大块纸板、泡沫板等。不应直接放入可回收收集容器。它们应放置在投放点(靠近收集容器)或预约上门收集。
有害垃圾:如有挥发性、有残留,请密封后再放入;易损坏的有害废弃物等。,应轻拿轻放,打包或包裹后再放入,以免损坏;公共场所产生的有害废物应放入公共场所(如附近的街道)的有害废物收集容器中。如果找不到相应的收集容器,就要带回家,然后投入小区有害垃圾投放点。
餐厨垃圾:要求餐厨垃圾在产生、排放和投入使用时,应与其他类别垃圾分开分类收集,不得将牙签、纸巾、塑料袋等杂物混入其中;有外包装的食品应在包装拆除后放入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其他垃圾:成分复杂、有污染、无法区分类别的生活垃圾,应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放置时应保持收集容器周围环境整洁。
其他注意事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量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加工,包括沙发、衣柜、书桌、床垫等木质家具,以及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大型家用电器。市民可以预约回收企业到小区进行回收,或者投放到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大型垃圾投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