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延长失业救济金申请受理期限的公告》:
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救济金。接受失业救济申请的截止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2022年青岛失业救济金仍可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
2022年3月31日
★适用范围及条件★
2021年1月1日以后,青岛市新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的,发生在2021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