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和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社区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和《苏州市疫情防控系列》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管控,取消各类公众聚集活动;电影院、棋牌室、网吧、KTV、游戏厅、酒吧、足浴、浴室、台球室等封闭场所暂时关闭;线下培训机构将被暂停。
二是加强重点区域管理,严格管理社区(村)出入口,科学设置检查点,做好人员进出检查工作;所有居民应积极配合“两查一测一扫”(查“苏康码”、查戴口罩、量体温、扫“路路通码”)和区域核酸检测。
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控制购物人数,提倡无接触配送,避免人群聚集。线上线下药店全面停售“解热、镇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
四是加强公共交通管控,严格落实出租车(网约车)和公交车测温、查码、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打车,提倡扫“二维码”防疫,挂号。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6.有在中高风险区所在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区和近期发生局部疫情的其他地区居住史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告,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相关防疫要求。
七、请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责任感,切实做到“非必要不离开昆明”,自觉做到少出门、不走访、不聚会、不聚会,提倡有条件者在家办公。
八、对隐瞒、谎报、伪造疫情信息,阻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长、多通风、勤消毒、不聚集、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开展独立健康监测,及时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