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卡】
怎么处理?
(1)办理渠道。申请人或持卡人可选择经办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窗口和自助设备、12333咨询电话、网站、手机APP等方式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对老年人、重病患者、残疾人等残疾人,经办机构和合作金融机构应提供办理实体社会保障卡、申领电子社会保障卡、激活金融功能等上门服务。
(2)处理凭证。在办理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时,申请人或持卡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人应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合作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所需的材料。单位统一办理的代理人应携带企业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申请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办理业务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只适用于16岁以下人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3)首次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申请,申请人只能通过线下渠道首次申请。
1.离线申请。申请人或单位代理人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办理首次申请,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基本信息和照片,确认后补充其他名片信息。如果系统未能自动获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照片(7岁以上人员需采集照片信息),业务经办人员将协助完成申请人基本信息、照片和名片打印信息的录入。首张卡片申请提交成功后,服务网点自受理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制作。申请人可在即时发卡服务网点办卡,实现“即时可取”。
2.在线申请。申请人通过在线服务渠道首次申请。实名认证完成后,系统自动获取报名者的基本信息和照片。申请人需要准确填写关键信息,并根据提示信息完成首卡申请流程。如果系统无法自动获取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照片,申请人需要通过线下服务渠道。
4)功能激活。收卡后会自动激活社交功能;为开通金融功能,申请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其合作金融机构在全省的任一服务网点办理。
(5)拿卡的方式。
1.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申请办卡成功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到原受理服务网点领取卡片,业务经办人员协助完成个人收卡确认和电子社保卡申请。申请人在提供金融功能激活服务的即时发卡服务网点办卡后,可一次性完成社会保障卡申请、金融功能激活和电子社保卡申请。
2.通过网上服务渠道申请办卡成功的,申请人在社会保障卡上签字后,需在原网上服务渠道完成个人收卡确认。服务通道提示申请人在收卡后开通金融功能,办理电子社保卡。
(6)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分为人社功能临时挂失和财务功能临时挂失。社会功能临时挂失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办理,有效期7天。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按其合作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
(七)解除临时挂失。持卡人可通过12333咨询电话办理人社功能注销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已办理正式挂失手续的,临时挂失业务不能再注销。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按照其合作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
(八)正式挂失。持卡人本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正式挂失。
1.持卡人可在全省任意服务网点正式挂失其合作金融机构的社融功能,合作金融机构与社融系统可实时同步正式挂失状态。
2.持卡人可通过在线服务渠道正式挂失社交功能。在线服务渠道提示,正式丧失金融功能应按其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挂失。
(9)发布官方挂失报告。持卡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注销社保卡正式挂失。
1.通过线下服务渠道办理社保卡正式挂失的,持卡人应到原受理挂失的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社融功能注销正式挂失,合作金融机构与社融系统实时同步正式挂失注销状态。
2.通过网上服务渠道进行代理功能正式挂失的,持卡人应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注销正式挂失。金融功能正式挂失按其合作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正式挂失后已办理补卡手续的,不能取消正式挂失业务。
(10)换卡流程。成功挂失社保卡后,持卡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申请补卡。如果您通过在线服务渠道申请附属卡,请根据提示信息完成附属卡申请流程。持卡人可在持卡人社会功能正式丧失或金融功能正式丧失成功后申请补卡。
(11)换卡流程。因质量问题、人为损坏、照片更换等原因需要换卡的,申请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合作金融机构的代理机构或服务网点办理。
因人员基本信息变更需要换卡的,申请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到经办机构或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进行信息修改后换卡。
因合作金融机构变更需要换卡的,申请人应先在原合作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办理正式挂失或金融功能注销手续,然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金融机构代理机构或服务网点换卡。合作金融机构和代理制实时同步金融功能状态。
在代理机构服务网点换卡时,业务经理应告知申请人到其合作金融机构的省内任一服务网点办理金融功能开通和转移手续。
(十二)注销流程。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境)定居、跨省转移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障卡服务的,应当注销该卡。死亡卡的注销由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拟注销的社会保障卡和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办理;出国定居或跨省转移的参保人员卡的注销,由申请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拟注销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办理。
如因死亡、出国定居、跨省调动等原因需要注销卡的。,业务经办人员应告知申请人或代理人,在人社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到人社代理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功能注销业务。按照其合作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金融销户和旧卡处理。
(13)密码管理。社保卡分别设有社交账户和金融账户的密码。法人账户密码应在法人机构服务网点修改,金融账户密码重置应按照其合作金融机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及时更改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社会保障卡使用时,申请人多次忘记密码或误锁卡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经办机构服务网点重置经办机构账户密码。
(14)电子社会保障卡申请表。持卡人可通过各级人社部门、政务服务、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标准化民生服务等APP客户端办理电子社保卡。持卡人申请电子社保卡成功后,可多渠道绑定,办理相关业务。由于历史原因,如果你有多张实体社保卡,可以在同一渠道切换到不同的电子社保卡。
(十五)解绑电子社保卡。持卡人可以通过密码认证、人脸识别认证和短信认证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解除电子社保卡的绑定。在一个渠道解绑不会影响电子社保卡在其他渠道的使用。
(16)电子社保卡密码修改。电子社保卡密码一旦设置,就在所有渠道app上共享。修改密码时,登录任意一个已办理我的电子社保卡的渠道APP修改电子社保卡密码,在某个渠道修改或重置电子社保卡密码后,共享到其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