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确定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参保人员或永久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异地病历处理流程
1.领取《异地就医登记表》(一式两份),选择两家当地医保不同等级的异地定点医院(尽量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院),加盖所选医院医保部门公章,提供医院等级证明或等级章;
2.提供居民委员会异地居住证明(写清楚什么时候住)、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3.携带上述材料、医保证、二代社保卡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备案。
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条件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长期在异地居住;
3.异地常驻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呼和浩特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向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持当地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然后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本人二代社会保障卡)。
异地就医报销材料
1。医务人员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报销标准:按呼和浩特住院标准。
报销材料:住院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异地就医登记表复印件、本人国内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医务人员异地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材料:门诊(急)诊费收据原件、门诊(急)诊费明细清单、病情诊断证明、异地就医登记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报销方式:个人账户每年报销(打卡)一次,由单位经办人员持就医购药正式发票、异地就医登记表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账户部报销(打卡),非单位就医人员由本人或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