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结算申请操作说明-超全流程
使用社保公司帐户登录应用程序(一般帐户在人事/财务中)
必须先在公司注册,才能用公司账户申请结算。
https://app.hrss.xm.gov.cn/xmdgpt/user/index/home
点击右上角的“结算管理”。
毕业生落户的,点击旁边的“人事人才”——“毕业生接待”。
根据提示,在网页中填写所需内容:
如果不知道需要上传的证书图片,请查看证书示例:
技能等级页面模板
技能-详细信息页面模板
提示:请确保上传的图片清晰准确。
发证部门应按以下顺序填写表格:
1.填写国家电网的发行部门。
2.填写省网发证部门。
3.证书分数栏页面下方加盖公章的发证部门。
工商注册:请选择市级的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同安区、集美区。请按照营业执照上的工商注册地址选择,否则会影响结算成功。
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上传的图片应与所申请证书的信息内容一致。
待结算区域的规则如下
1.有房产的,按房产所在面积落户;
2.没有房产且工作单位工商登记在岛外的按单位所在地办理;
3.参加随机分配无房产且单位工商登记在岛内的(随机分配需员工分配确认)。
可落户证书列表(同人社局技能落户申请页面)
车削(含数控车削)、铣削(含数控铣削)、工具钳工、磨床、镗床。
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电气切割工、冲压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机床装配调整维修工、模具工、制冷工。
石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包括细木工)
电子商务事业部、物流服务事业部、纺纱事业部、拉丝事业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汽车修理工、电脑修理工、办公设备修理工、家用电器修理工、家用电子电器修理工。
中国厨师,中国糕点师,西方厨师,西方糕点师,餐厅服务员,保姆,护士,老年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安。
电子元件制造商、电子设备制造商、起重和搬运机械操作员。
上传担保:
技能型人才落户公司。docx技能人才落户个人。文档
填写完信息后,单击[临时存储]。
7.跳转到【待提交验证信息】,勾选申请人,点击修改或提交审核。如图所示:
再次核对基本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批】。
提交后,等待审核信息。一般会在5-7个工作日内发短信告知审核结果。
8.审核通过后,你会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短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厦门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关于“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的实施细则如下:
第一,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要求。在我市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我市落户。
二、对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的要求。符合下列在厦就业条件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本市落户:
1.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的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
2.在厦门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在思明区、湖里区落户的,应在思明区、湖里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三。对技术人员落户的要求。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在厦门连续缴纳1年保险的中级工或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在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落户。
计划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技能人才,需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房产并持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为居住用房,所有权份额不得低于51%)。
四、参加全国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大赛或我市A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得技术能手称号,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以上竞赛奖项,可参照技师或高级技师申请在本市落户。
五、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师(教师)院校毕业生通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按技能人才落户我市。
六、积极吸纳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和创业,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按照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的规定落户。
七、专科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当年取得毕业证书的专科毕业生为应届专科毕业生。
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按在职人员流动办理。
八、高校毕业生申请在我市落户,应出示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http://www.chsi.com.cn/)验证的由教育部出具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认证报告,或出示验证期内的Xuexin.com“网上验证码”或“薛鑫二维码”。
九、通过技能人才申请落户我市的,其职业资格证书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平台(http://zscx.osta.org.cn/)可查询。
十、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是指在我市依法登记就业且在厦门市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
十一、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以企事业单位职工名义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不含补缴部分。
中央、省属驻厦单位职工因管理原因未在厦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由驻厦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险种可参照认定。
十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年龄按年满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应在达到相应年龄限制前申请。
十三、通过毕业生接收申请落户我市的批准书,落户有效期为3年,自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之日起计算。
本细则发布前已办理毕业生就业登记手续但未在我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前款规定申请落户。
通过技能人才申请在我市落户的,落户期限1年,自市人社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去公安机关,要符合落户年龄的要求。
十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中央和省属驻厦企事业单位接收各类人员落户,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十五、按本实施细则落户我市的人员,其配偶、子女投靠落户我市的仍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户口投靠政策的规定》(厦府发〔2015〕36号)执行。
16.《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公布实施后,厦门市原有规定和做法与其不一致的,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为准。
十七、本实施细则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十八。本细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8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