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外疫情高发,我国天津、河南、陕西、浙江等地都有本地病例报告。疫情防控面临国内外双重风险。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现向广大市民发布以下重要提示:
一、主动上报行程
自2021年12月23日(含)起居住并途经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西青区、东丽区;
自2021年12月25日(含)起,居住、经过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滑县、文峰区;
自2021年12月22日(含)起,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罗湖区李安堂街居住、经过;
自2021年12月18日(含)起在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居住并经过;
2021年12月13日(含)以来居住并途经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自2021年12月11日(含)起,居住、经过陕西Xi市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
自2021年12月6日(含)起,居住并经过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
自2021年12月5日(含)起,居住并经过广东省东莞市;
自2021年12月4日(含)起,居住、经过陕西Xi市雁塔区、碑林区;
自2021年12月2日(含)起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含江干区)、拱墅区(含下城区)居住、通行;
自2021年12月1日(含)起居住并途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自2021年11月24日(含)起,居住、经过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
自2021年11月22日(含)起,居住并经过浙江宁波镇海区;
接到外省(市、县、区)疾控中心电话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风险人员。
除上述地区人员外,从国家公布的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请立即向社区和单位报告。目前仍在上述地区的民众,根据防疫要求,就地过年,非必要不返回该地区。凡不提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行程,以及故意隐瞒、谎报、漏报、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防控责任重大
第一,观察防控措施。群众应当接受和服从依法实施的交通、检查、筛查、查处等管制措施。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配合,不打折扣地严格执行各项防疫规定。
第二,没必要离开,也没必要回来。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岗,非必要不返岗。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缴费、非必要不退货的要求。确需离区或回区的,必须执行主动报告制度,并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和发生阳性感染的县(市、区)人员不得回区。对已来区和返区人员,中高危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控制措施,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他人员严格执行14天居家隔离,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是密切关注疫情变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公布疫情,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变化,不恐慌,不造谣,不造谣。提高自己判断感染风险的能力和意识,及时将公布的阳性病例的轨迹与自己的轨迹进行对比。如果认为自己有感染风险,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措施。
第四,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广大市民应保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常通风”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配合明码、扫码。一旦发现自己出现发热、干咳、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买药。
五是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
第六,加强查控。做好大数据排查,及时分析研判各类采集信息,加强大数据排查信息推送频次,加强四类人员排查和流量管控,做到底数清、底数清。严查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学校师生、行业部门、农村社区人员,发现去过中高危地区的人,准确做了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第七,加强聚集控制。严格按照“非必要不办”的原则,暂停各类集会、展览、庙会等聚会活动,提倡“缓红事、简白事、不办酒席”。加强对酒店、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减少人员聚集。
八是实行卡口控制。加强对村(社区)、社区、路口的排查管控,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两扫一测一登记”制度,严格对进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测温、登记、扫码和检查预防接种,充分发挥社区农村和路口卡控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收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商场、超市、菜市场、酒店、药店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等防控措施。
三。尽快完成疫苗免疫全程和加强接种
在新冠肺炎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最经济、有效和便捷的措施,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3岁以上尚未接种疫苗且符合条件的居民,请尽快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如果没有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尽快接种;已接种2剂新冠肺炎灭活疫苗或1剂腺病毒载体疫苗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加强免疫,共同构筑国家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