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补助金怎样申请?
2021年12月31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延长失业救济金申请受理期限的公告》:
2021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救济金。接受失业救济申请的截止日期从2021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2021年9月3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扩大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
申请失业救济金的整个过程都在网上进行
青岛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1.可以登录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业救济金申领”模块进行申领。
2.或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创业-个人事务-失业津贴和临时生活津贴申请模块申请。
领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贴时,不减少参保缴费年限;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保险关系原则上不转出(转入);异地就业或异地领取养老待遇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在转入地停止缴费、不再申领失业补贴,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