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
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下列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一是取得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资格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
二、院前急救的急救医疗费用。
三、学生在学校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和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不涉及第三方责任人)产生的急救医疗费用。
四。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费用(备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方可享受报销)。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费用(备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签约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温馨提示:除以上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外,其他门诊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